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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伪造协议卖“房产” 诈骗三十三万元

  拆迁安置房价格比较便宜,这种想占便宜的心理,在个别中存在,也为一些提供了诈骗的机会。阜城一男子就通过买来伪造印章,完美“复制”了两份拆迁还原协议,分两次骗得33万元。近日,这名男子因涉嫌合同罪诈骗被起诉。

  拆迁安置房价格比较便宜,这种想占便宜的心理,在个别中存在,也为一些提供了诈骗的机会。阜城一男子就通过买来伪造印章,完美“复制”了两份拆迁还原协议,分两次骗得33万元。近日,这名男子因涉嫌合同罪诈骗被起诉。

  报案者名叫阿强,阜南县人。原来,不久前,通过亲戚,阿强认识了颍泉区居民张某某。张某某称,他住在阜城郊区,家里的房子位于一个新建专业批发市场的拆迁范围内,已经和市场签订了拆迁还原协议,并拿出一份《阜阳市房屋拆迁协议书》。“最近急等钱用,想把安置房卖了,价格比商品房便宜一大半。”

  阿强听了,不禁心动,经过商量,他决定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张某某手中83平方米的拆迁协议。

  交钱之前,阿强留了个心眼,拿着复印的拆迁协议,来到张某某的居住地多方打听。结果让阿强十分满意:张某某的邻居都反映,他家确实有房产位于拆迁范围内,也确实和征迁指挥部签订了拆迁还原协议,而且张某某长期做生意,有一定经济实力。

  阿强很快和张某某签订了《安置房买卖协议书》,并把12万元付给了张某某。在买卖合同上,张某某还请来了一位长辈,证明张家确实有房屋被拆迁。

  到了安置房交房日期,阿强拿着拆迁协议,来到征迁办公室要房,得到的答复却让他大吃一惊:征迁办根本没有签订这份协议,协议是伪造的!

  在对案件进行分析时,颍州经侦大队发现,2012年11月份,他们接到过一起类似报案,作案手段、拆迁协议如出一辄:报案人常某某和张某某签订了138平方米、价值21万元的还原房买卖合同,后来发现被骗。但常某某可能觉得无法要回被骗款,于报案后消失不见。

  对两案串并进行侦查后,发现,张某某已逃匿不见。2014年5月7日,在浙江慈溪警方的配合下,张某某在潜逃地慈溪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张某某对自己伪造拆迁协议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张某某家中确实有房产处于专业市场拆迁范围内,张家也和征迁办签订了拆迁协议,不过协议却是以张某某两个孩子的名义签订的。

  1966年出生的张某某长期做生意,手中积累了一些资金,但近年来于赌博,还染上了,很快将家产挥霍一空。为了筹措毒资和赌资,张某某动起了歪脑筋。他拿来两个孩子的拆迁协议,改成自己的名字,又利用办证小广告买来了伪造的拆迁办“萝卜印章”,制作了两份以假乱真的假协议,实施诈骗。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近年来,发生在全国的拆迁还原诈骗屡有发生。在房产价格不断攀升的形势下,能够买到价格优惠的拆迁安置房,成为部分手中积蓄不多但又急于购房的老百姓的首选。而由于安置房要数年后才交付,当购房者得知上当时已隔了多年,很难经济损失。

  据了解,安置房的买卖在法律上是的,但安置房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颍州经侦大队办案马璇提醒,市民在购买此类房屋时应注意甄别,首先应核实房屋信息以及安置房协议的真实性,可以到拆迁办公室实地咨询,证明拆迁协议的、未上市前能否买卖等;另外,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拆迁协议的买卖进行公证。(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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