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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人事考试网:2014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通知

  201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是10月18、19日,根据《2014年阜阳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通知》,阜阳2014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函〔 2014〕 171号 ),结合我省实际,现就 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均采取滚动管理模式,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 2个考试年度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中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 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3个考试科目方为合格。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凡中华人民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1.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专学历,具有 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 5年;

  2.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 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 4年;

  3.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 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 3年;

  4.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6. 不具备上述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 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根据《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凡中华人民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 2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 1年;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可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就业的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房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 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

  考生于2014年 6月 16日 9:00至 6月 27日 17: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 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应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省直考区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 1、 2),于 7月 2日将汇总表和报名材料送至安徽省人事(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交口恒生阳光城 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场资格终审。省人事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并在7月 4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严肃处理。

  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缴费流程,于2014年 7月 11日17:00之前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 24小时客服热线小时客服热线: )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第三方支付平台。考生缴费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收到所缴费用为准。

  省人事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可于10月 14日 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根据计办价格〔 2000〕 839号文件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 1996〕 234号文件,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费按每人 95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 42元标准收取。根据发改价格〔 2013〕 1494号文件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 2012〕 85号文件,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费按每科 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 13元标准收取,每科计收 63元。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 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房地产估价案例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它考生交换使用。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 2013〕 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 2013〕 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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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信息是参考2014年阜阳房地产估价师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阜阳人事考试网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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