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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2017〕11号地出让公告 要求商品住房精装修

  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方式出让(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当有2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现场竞价)。

  1、JS〔2017〕-11、12、13号地规划指标须合并计算。竞买人在申请竞买〔2017〕-11号地时,需同时申请竞买〔2017〕-12号、〔2017〕-13号地;本次出让的三土地,需同时报价,报价相同,同时竞得。

  2、竞买人或其控股公司应为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的上市企业。上述地要求商品住房精装修比例大于等于50%,自规划建设方案批准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精装修样板房并达到条件,精装修样板房未能建成,开发企业不得领取精装商品住房的预售许可证。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8月8日,到界首市国土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8月8日,到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交纳竞买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8月9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8月11日15时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市民中心五楼)举办。

  (二)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金不予退还。

  (四)界首市境外公司竞得本地使用权的,须自成交确认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界首市注册具备法人和行业资质的全资新公司,新公司不得改变竞价时的出资构成。

  (五)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六)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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