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阜阳资讯  资讯

阜阳:好心去帮忙 却帮出麻烦

  好心帮助邻居砍树,不料,邻居在砍树过程中意外死亡,死者亲属将帮工者告上了法庭。究竟好心帮忙的他,要不要负责呢?

  去年3 月份,蔡某买了冯某几棵树。后来,蔡某开着三轮车并携带砍伐工具和邻居马某一同去砍伐树木。

  谁知,砍树过程中,意外却不期而至:蔡某不慎从树上摔落到地面,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蔡某死后,他的亲属认为,因树木妨碍马某建房,所以是马某找蔡某砍树造成了意外发生,理应赔偿。可马某却辩称,是他帮蔡某砍树,自己没有。

  庭审中,蔡某亲属没有举证证明蔡某砍伐树木的活动是为马某帮工。根据蔡某亲属的自认,蔡某砍伐的树木是他自己购买的树木,而不是马某的树木。

  法院认为,此案中,树木的实际所有人是蔡某,是否砍伐、如何砍伐, 均不受马某的和指挥。而且经过调查,法院发现树木不是生长在马某宅上,且树木与马某建房的宅中间还相隔一条。综上可以看出,是马某帮蔡某砍树。

  此外,蔡某的亲属不能举证证明蔡某砍伐树木的行为能使马某受益,法院无法确认蔡某是为马某帮工,也无法认定双方的帮工关系成立。

  民间的互助方式又称帮工,即亲戚、朋友、邻居于农事大忙、建房、筑以及其他红白喜事时主动上门帮忙。帮者不计报酬,受帮者供给伙食,这是一种无偿的帮工。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本案中,马某是给蔡某帮忙砍树,蔡某在放树过程中, 不慎从树上摔下死亡,马某作为帮工没有,所以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