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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根据《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现将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会任命的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序)公示如下:

  王芳,女,满族,1968年5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中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正科级,挂职2年),拟任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闫海,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正科级,挂职2年),拟任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本公告发布后,对上述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手机短信、网上举报等方式向市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手机短信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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