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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重要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落实“六个严禁”要求,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三、严格执行中央、省有关要求,对乱占耕地增量问题“零容忍”。各地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违法建房,必须及时依法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到位,坚决杜绝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四、严格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全面清理整治2013以来各种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建立长效巡查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五、严肃查处专项清理整治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立举访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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