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阜阳生活  生活

阜南县政府就房屋确权、拆迁安置、修路、低保等民生问题作出答复

  近日,网友反映阜南体育场中心足球场草皮下面是沙子铺垫,现在被孩子们当做沙堆,用铲子草皮破坏后,玩沙子,已经有多处破坏了,请阻止!

  您在网上给县委留言,反映体育场草坪被破坏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文旅体局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是阜南县会龙镇郜庄村村民,我有一个儿子是小时候得的脑炎病,虽然治好了可是却留下了后遗症,智力残疾和手脚不便是二级智力残疾,因为残疾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也不能务工,两年前带着儿子去阜南县工业园区找活干,可是别人一看我儿子是残疾就不要,只有在家呆着靠我种几亩地。可是我已经五十多岁了,种地在种几年就干不动了,为了儿子的以后有保障,于是我给阜南县委留言反映给我儿子办理低保。阜南县会龙镇民政所2019年2月21日电话通知我携带相关材料交给村里,于是在2月23日将相关材料交到阜南县会龙镇郜庄村委会,材料交了4个月了,我给会龙镇民政所打电话询问低保办理状态,民政所说我家有车不符合办理低保,车是我大儿子的,己结婚多年目前还没有分户,就因为我大儿子有车就不给办低保,车不是我给我大儿子买的,为何不能保理低保,再次请求给我儿子办理低保。

  您在网上给县委留言,反映“会龙镇村民低保申请”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会龙镇党委、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今年2月23日,阜南县会龙镇郜庄村民政专干在审核网友提交的申请低保相关资料时,发现网友家2017年12月购买有斯柯达牌汽车一辆,便认定其经济状况良好,因此没有给网友继续申报低保,也未上报申请资料。

  接到网友的反映后,阜南县会龙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已向郜庄村民政专干解释相关政策,依据政策网友儿子二级智力残疾可以单独以个人名义申报低保,并对民政专干业务不熟进行了批评。目前,网友的申请低保请求正按程序上报审批。

  您在网上给县委留言,咨询修路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好,我是骆庄社区冯老庄的居民,现在我们这边房子都拆完了,然后我今天看我们这边的地已经挂牌了,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们冯老庄拆迁安置房在哪?

  您在网上给县委留言,咨询拆迁安置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鹿城镇党委、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好,关于我们村水泥路户户通问题,我们修路钱已经上交到柴集财政所,柴集财政所说收到的修路款,早已经转给王店财政所,路到现在还未修,关于我们村达到3米5宽的路,财政部门是否应该收我们的修路款?我家归于阜南县王店孜乡刘郢村陈庄,希望领导了解情况后,回复我,谢谢?

  您在网上给县委留言,反映修路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王店孜乡党委、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网友系王店孜乡刘郢村陈庄村民,现在江苏省务工,其父母均在老家务农。根据《关于印发阜南县自然庄扩面延伸道路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8〕37号)文件要求,自然庄扩面延伸道路项目分主路、支路和户路三类道路实施,其中主路由县统一筹集资金,支路、户路按照工程预算价县财政补助70%,群众自筹30%,不足资金比照“一事一议”群众筹资部分方式筹集。网友父母申请修建长约50米,宽3.5米的混凝土道路,按照方案:个人需集资7800元(总造价30%),其余资金(总造价70%)由政府奖补,网友母亲于2019年3月18日将集资款7800元缴入乡财政专户,资金由乡政府财政部门管理,道路正准备修建。

  尊敬的领导!我是曹集镇濛洼地区的居民,由于有重大疾病在身,所以是贫困户,于2018年,阳历9月份拆了六间危房,随后自建两小间平房居住,本应该享受政府2万元补贴,可到现在也一直得不到落实,烦请各位政府领导给个回复!

  您在网上给县委留言,反映政策未落实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曹集镇党委、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7月4日经现场查看和了解,网友夫妇二人是2016年建档立卡已脱贫贫困户,2018年9月因原房屋系D级危房当时由镇村组织进行拆除,拆除后自建两小间平房居住。由于没有及时申请和进行村评议和公示公告等程序,致使2018年没有享受到危房改造政策。经工作人员和网友面对面宣讲有关政策,故网友本人提出申请后由村进行评议,报镇和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无异议后进行上报,按危房改造政策兑现到位。

  我是龙王乡合胜村居民,因外出务工常年不在家,近日有事回家才知道现在村里正在进屋确权,但被告知一户只能确权一处房屋,想咨询一下领导,没有确权的房屋以后还能确权吗,望领导百忙之中能够回复一下,谢谢!

  您在网上给县委留言,咨询房屋确权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龙王乡党委、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必须符合规划、一户一宅、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准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等原则,对不符合上述原则的房屋,只调查统计,不予发证。如仍有其他问题,请与龙王乡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

  你们好!我是二级肢体残疾人,住阜南县黄岗镇黄岗村,现家有5口人,因为我身体残疾人,只有我老公一个人打工养家,上有70多岁公公,下有2个未成年的孩子,常年随老公在外漂泊,家里房子年久失修,面临倒塌状态。听说现在政府有个好政策,可以给残疾人家庭改造住房,我心情十分激动,我属于非农户口,又不知道去哪里申请,肯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帮我们一下,感谢党的好政策,谢谢。

  您在网上给县委留言,咨询住房改造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黄岗镇党委、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网友的残疾证是在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办理。按照有关残疾人优惠政策管理规定,网友只能在办理持证居住地享受。网友已外出多年,不在黄岗镇居住,因此不能在阜南县享受有关残疾政策,如果网友回来居住,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残疾证转办手续,方可按政策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您好,我是火车南边056县道到220国道中间路边前王庄居民,因2018年道路加宽,把我们的房子拆了,之前说的今五月份安置房子,现在还没动静,现在就想咨询一下 大概什么时候安置?

  您在网上给县委留言,咨询安置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鹿城镇党委、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工作人员电话与网友联系了解到,网友系鹿城镇阜西村村民,关于咨询的房屋安置一事,经与项目办确认,现房屋已建好,正在验收阶段,预计十月份左右可以安置入住,请耐心等待。

  网友提到的问题也是很多网友共同关注的,即“公民个人,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能够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此,我们给你和广大网友一个明确的解释:

  根据关于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350号文件规定:

  一、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我省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参保人员可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缴费确有困难的,缴费基数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由本人自主申报确定。

  五、参保人员同一时间段不得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有关规定处理。

  符合上述要求的我县居民,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二寸免冠照片,至县行政服务中心东一楼人社局窗口办理。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