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考 10 日开始录取
8 月 10 日,我市中考将开始录取工作,首先录取的是省级示范高中。考生将于 8 月 13 日晚 10 点开始查询录取结果。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 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 2B2C(含)以上。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 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 3C1D(含)以上。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 3C1D(含)以上。
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2020 年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和分校)对口分配比例为 60%,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为 50%。分配范围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
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 A 等;
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
④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 50 分以内。
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城市四区高中录取时间是: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8 月 10 日
- 标签:朝鲜宣战
- 编辑:朴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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