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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及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进第二、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的相关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报考英语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英语等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时,按进档考生高考英语等相关课程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执行标准。

  1.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皖价费[2003]177号文件及教计[2006]15号文件,学费的收取标准为:文史类专业8000元/每生.学年,理工类专业9000元/每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3000元/每生.学年(安徽省物价局如有新的文件按新执行)。

  3.住宿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文件收取。

  四、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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