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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模式可以休矣(养生杂谈)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而“996”模式下,每天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严重违反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用人单位鼓吹“狼性文化”,打着“崇尚奋斗”的幌子,强制推行“996”。实际上,奋斗与休息并不矛盾,甚至可以说不懂得休息就是不懂得奋斗。长期超时加班,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都是摧残——劳动者身体和精神上的疲劳如果得不到及时消除,容易埋下生病的隐患,甚至可能威胁生命安全。近年来,因“996”式工作制猝死、积劳成疾的新闻并不鲜见。如果没了健康的身体,奋斗又何枝可依?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作强度越大,人越需要好好休息,否则就会影响后续的状态,这本是常识,但往往被忽视。张弛有度、劳逸结合,不仅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极为重要,对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也大有益处。因此,企业谋求发展不应以牺牲员工的休息和健康为代价,而应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激发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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