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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杂谈」带你看懂邓伦偷逃税案

  昨天是2022年3月15日,除了消费者权益日和晚会这一热门话题外,一条关于艺人邓伦偷逃税款的新闻成为大家热议的内容。

  以下是对偷税、少缴税款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以下是滞纳金的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具体到处罚结果就是,税务部门将于邓伦方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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